海員安全…要用多少生命來換

田文國/海洋大學商船系副教授、輪機長
徐元和/海洋大學商船系助理教授、船長

砂石船海翔八號昨日發生船難。綜觀台海附近每年海事意外頻傳,本意外可歸納如下重點:


一、輪機長未上船船舶不適航:海翔八號的輪機長未上船,船上的大管輪沒有輪機長資格,按規定海翔八號不符合「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表」,依船舶法船舶不適航,根本不得開船,港口當局管制淪為口號。


二、船舶老舊台灣船員年齡偏高:海翔八號是一九八二年製造,船齡近卅年,基本上已是風燭殘年之船。


至於船員年齡,據報載照片顯示平均近六十歲,這情形是誰造成的?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船聯會與中華海員總工會簽國輪團體協約,包括甲級船員開放僱用外籍船副及管輪各一人及乙級船員比例二分之一。當時簽約的交通部長及海員工會理事長現可有何感觸?僱用外籍船副及管輪,其實就是將海員這棵老樹強制切斷樹根至今已十七年了,怎麼還會有葉及花?最近調查某國輪的八名高級船員的平均年齡為六十一點三歲,這結果主管機關、船東及海員工會不必負責嗎?我國船員還有國際競爭力嗎?


三、船東心態:套一句「別人的孩子死不完」,船舶出意外責任推給船員,高額保險金的補償對船東來說,一點損失也沒有。


船東經營船公司很辛苦,對國家經濟貢獻應予尊敬;但是既要買舊船經營,就該知道高額的船體及機械維修費是必須支出項目,裝貨更應提高安全標準而不得超載,船員待遇更因砂石船風險高勢必要提高,船舶維修一定要給船員時間去作好;這些都必須透過政府嚴厲執法管制來貫徹,否則海難事件仍會不斷發生。


四、可憐的台灣船員及家屬:我國沙石船隊六年來在台灣附近發生事故,總計超過五十人死亡、十人以上失蹤。


「工作賺錢誠可貴,生命價值卻更高,為了妻兒幸福故,保命安全最重要!」船舶沉沒,自有保險公司會賠給船東,而生命沒了,船公司卻只會依照保險公司的基本賠償給付給船員家屬。可憐的台灣船員啊!


五、團結海員全力抵制不肖船東:國內那些船東制度不良、經營管理鬆散,海運界大家心知肚明,尤其是沙石船,但為何依然存在數十年,成為我中華海員的頭號殺手?交通部主管機關、船聯會、船長公會及海員總工會應嚴密關切,海員更應自勵自強,共同抵制絕對不去這種沒良心船東,讓海翔八號意外事故成為敲響國內不肖船東的喪鐘,讓海員的明天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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